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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快讯

让居家养老服务尽快惠及众多老人

字号+ 作者:养老产业研究 来源:养老产业研究 2022-04-22 我要评论

抓准企业运营“牛鼻子” 让居家养老服务尽快惠及众多老人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老年人的服务已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为尽快实现全国养老工作的突破,居家养老被摆到我国养老工作的突出位置,并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 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上升到法律层面。但十多年来,我国居家养老工作的发展并不尽人意。2008年1月29日,全国老龄委、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工作的意见》提出:“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国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监督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现在已进入“十三五”,上述规划基本落空。全国城市社区成立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大都形同虚设;一些社区举办的以纯盈利为目的社区食堂,不受老人欢迎;除部分发达城市进行的个别居家养老单项服务试点外,众多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基本无人问津。老人们,尤其是率先实行计划生育的一代老人,都已是七八十岁的年纪,多为自己余年的生活而忧心。

 

为什么十多年来,全国居家养老服务至今仍未真正落地运行?笔者认为,这是因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推进中,没能抓准“牛鼻子”。

 

一、当前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部署中的主要问题

 

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对象众多复杂,偶发因素多,需全日时服务,业务要求高。因而,搞好居家养老服务,首先要确定能够承担起日常管理的运营者。也就是说,要明确由谁来运营居家养老服务。但是,恰恰是在这一关键问题上,政府的工作部署没有抓准这一“牛鼻子”!

 

国务院国办发(2019)5号文《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运行作出权威部署: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组织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红十字会等开展养老照护、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打造“三社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大力支持志愿养老服务,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服务。大力培养养老志愿者队伍,加快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积极探索“学生社区志愿服务计学分”、“时间银行”等做法,保护志愿者合法权益。

 

国办发上述文件对居家养老的日常服务明确了7个方面的责任者。但是,这7个方面的责任者都没有能力承担起居家养老服务的任务,哪怕仅仅是某一方面的养老服务任务。

 

01
 
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疗养院,也有附属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的一个部门或分支机构。据统计,2017年,全国有各类养老机构4万余个,共拥有床位551.4万张,绝大多数养老机构是仅仅拥有100余张甚至是几十张床位的小单位。而且,即使在全国养老床位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的卖方市场有利条件下,许多养老机构仍是缺乏人才,管理松散,惨淡经营。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2015年披露,全国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高达48%。居家养老服务是比机构养老管理难度更大、服务要求更高的产业。因而,除极个别养老院经营良好,具有人才、资金、离市区较近等优势可投入运营居家养老服务外,对绝大多数养老机构而言,都没有经济实力和人力“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

 

 

02
 
社区
 

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性,它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整个社区为工作对象。它的经费纳入政府预算,编制由政府确定,经费和编制都很紧张。居家养老服务需要大笔的资金投入和较多的定岗员工。社区在居家养老工作中,可以积极争取政府对养老设施的投入、协调推动养老工作的进展、适时参与和检查养老服务、倾听老人们对养老服务的意见、监督养老服务企业。但是,社区根本没有多余的人力、物力上的条件承担具体的居家养老服务。

 

03
 
物业公司
 

由于我国物业管理的法律仍欠缺,加之物业市场竞争机制不够健全,大多数物业管理公司规模不大、利润不丰。据《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利润率分析》一文披露,2020年,全国物业企业约20.2万家,从业人员800多万人,总市场规模21966亿元,平均每个物业企业的市场规模仅一千万元左右。近几年,物业企业营业利润率不断下滑,2018年——2020年,全行业营业利润率从13.60%下降到12.11%。而居家养老服务业,是一个高投入、用工多的产业,远远不是一千万元市场规模的企业所觊觎的。除极少数物业管理公司外,绝大多数物业公司没有能力承担“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的“多式多样的居家养老服务”。更何况,专门为小区业主服务的物业与专门为老人服务的养老服务业如何相“+”,在法律上、财务上和工作上尚有许多矛盾,如物业公司的工作重心是放在业主身上,还是放在受养老人身上?小区业主委员会辞退物业公司,受养老人不同意咋办?

 

04
 
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红十字会、社会工作者
 

社会组织,指各种学会、协会、联合会、促进会、商会和民办医院、学校等人们为有效达到特定目的而建立起来的共同活动集体。社工机构,指从事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或实务的社会组织,如教育、培训、评估等机构。红十字会(中国),是依照日内瓦公约和附加协议书建立的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社会工作者,是指在社工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的专业人员。上述组织的共同特点,是他们都有自己组织的章程,他们的工作,都有清楚的界限、明确的目标。他们都有固定的编制,其成员都有明确的内部分工。它们可以组织不定期的对居家老人走访、慰问,组织一些服务性的志愿活动。但日常具体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很难纳入它们章程规定的工作范围,它们也难以抽出人力和物力承担长期的养老照护。居家养老服务由“社会工作者为支撑,”更难为了他们!

 

05
 
老人互助
 

互助养老,指社区内普通居民间相互的帮扶和慰籍。这种养老模式,只有在极少数的小区内,具有活力的老人较多,并都愿意担当互助养老志愿者,且被帮扶的老人未失能的条件下,可以组织这种互帮互助、互娱互乐的养老活动。但它只能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一点补充,无法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的日常任务。让几个年老体衰的老人去服侍失能、半失能的老人,可能吗!被帮扶老人出了问题,谁来承担责任!

 

06
 
家庭成员
 

我国是严格实行四十余年计划生育的国家,目前60岁至70多岁的老人基本上都是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者。目前,全国有1.6亿多独生子女家庭,他们双方的父母甚至上辈老人仅能依靠他们这一对夫妻赡养。独生子女本身繁忙的工作,加之养育儿女的重任,许多还远离父母居住,根本没有照护老人的能力。2012年1月29日召开的首届全国智能化养老战略研讨会介绍,2020年,我国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已增至1.2亿人,到2050年,我国临终无子女在身边的老人将达到7900万左右,独居和空巢老人将达54%以上。因此,即使子女都很孝顺,但能够依靠“家庭成员照护”养老的老人比例也是很少。

 

07
 
志愿者
 

志愿者,是指为志愿进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不获任何利益、金钱、名利的活动者。志愿者活动,是学雷锋,做好事。他们的活动,不是需要时召之即来的护工,而是只能在不影响他们本质工作或学业的前提下自愿参与服务。百度百科介绍,至2021年底,中国注册志愿者超过2亿人,累计志愿服务时间37亿小时,平均每一个志愿者累计参加活动大约18个小时。因此,志愿者可以参加居家养老服务,但他们只能是“锦上添花”,不定时的参与一些一般性的服务,但不可能承担最普通的那种熬时间、端屎尿、担风险的“雪中送炭”性质的服务工作。

 

俗话说:“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上述责任者,即使都具备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的能力,但像这样不分主次、不明确居家养老服务的日常具体运营者,人人有份,都有责任,很难把居家养老服务落到实处。更何况,这几个方面的责任者都没有承担居家养老服务中哪怕某一方面的实际服务工作的能力。他们虽然受命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的重任,却犹如被赶上架的鸭子,下又下不得,走又走不动。十多年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步履蹒跚,这是其主要原因。

 

二、企业运营是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落地运行的“牛鼻子”

 

推进居家养老工作实现突破性的发展,必须准确抓住居家养老工作发展的“牛鼻子”。居家养老工作发展的“牛鼻子”,就是让企业运营居家养老服务。即引导各类企业和国内、外的投资机构,投资成立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公司,或由业绩优秀并具一定规模的各类企业,包括养老机构、物业公司,成立专门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全责运营居家养老服务。

 

1.唯有企业运营,才能为居家老人提供全天时、全方位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具有其突出的特征:一是服务对象众多,并分散居住。二是服务时间长。为应对一些失能老人起夜或突发疾病,需要24小时全天时服务。而且,多数老人需要终身服务。从老人健康时的一般家政服务,到失能失智后的贴身护理,甚至部分老人家庭需要老人病逝后帮助处理后事,老人的整个余生都需要长久、不间断的服务。三是服务难度大。服务人员除照料老人起居饮食外,对闹情绪的老人要进行劝解、对失智老人要进行随身看护、对失能卧床者要帮助其大小便。四是服务面宽。老人虽然年纪大了,但他们同一般的社会成员一样,除饮食外,有学习、文化、精神、心理慰籍等方面的需求。因而,居家养老服务除饮食起居等基本的服务项目外,还要组织、举办培训班、文艺活动、旅游、看电影、看戏等活动,以满足不同需求的老人。要耐心听取老人的所有诉求,或解释、或办理,千方百计让他们满意。五是需要较多资金投入。居家养老服务,除需要启动资金外,用工多,需要较多的资金培训职工、发放工资、缴纳社保金。为了随时掌握分散的老人和岗位上服务人员工作动态,要建立信息综合平台,给每一位失能老人和服务人员佩戴手表式信息服务器,在老人集中活动场所和失能老人居室内安装摄像镜头。在社区内建设老人活动中心和食堂,添置必须的设备和老人活动设施。

 

因而,有固定编制和缺乏资金的各类机构,包括非企业的单位,根本无法承担居家养老的服务工作。但对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公司而言,应对这些困难都不是问题。服务对象越多,市场越大,越利于企业盈利;服务的内容越多,收费项目越多,企业收费越多;花钱添置科技含量较高的设备、设施,可以在服务中充分发挥设备、设施的作用,减少用工、提高效率、降低失误,千方百计收回成本。

 

2.唯有企业运营,才能提供居家养老的专业化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绝不是普通的家政服务,它需要较高的专业技能要求。

一是养老护理员需要经过学徒期满、达到规范的护理水平后,进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等考核,取得国家养老护理资格证书。

 

二是要求护理员不仅要掌握养老护理技术,还要掌握医疗知识和技术,在老人身体出现状况时,能够初步抢救、应急处置,经考核取得医养结合照护师证书。

 

三是养老服务公司必须配备取得技能证书的医师、护士、康复师、理疗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健康管理师、厨师、理财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四是养老服务公司必须有大专以上学历、三年养老服务工作经验的经理人团队。

 

五是养老服务公司要聘请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对受养老人进行照顾需求评估。

 

六是成立居家养老服务公司要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国家认证机构进行居家养老服务认证。

 

只有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公司,才有实力聘用各类人才,按规范严格进行员工培训,在专业、业务技术上保证对受养老人的高质量照护,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专业要求,取得第三方国家认证机构的养老服务认证。非企业单位管理居家养老服务,很难达到这一要求。

 

3、唯有企业运营,才能保证居家养老服务长久不衰

近几年,一些城市开展了一些居家养老单项服务,如家庭病床、长者食堂、养老中心、上门服务、日间照料等。这些服务项目多是由社区、社会组织和个别企业举办。资金多由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筹集、或企业捐赠,也有一些企业为盈利直接投资的。

 

居家养老服务,要陪护一茬茬老人终生,是一项长久、不能中断的工作。上述非企业单位举办的养老服务,多数都缺乏生命力,不会长久。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可能在财政预算之外年年为居家养老服务筹集资金,企业捐赠也不可能年年如此,纯为盈利投资养老服务项目的企业一旦亏损就会撒手而去。

 

保证居家养老服务长久不衰,就必须走市场经济的路子,依靠市场规律,建立众多大型专业居家养老服务公司运营居家养老服务。这些公司,内有人才、资金、管理能力,外有国家政策支持、极其庞大的市场支撑,尤其是这一庞大的市场既有红海的经营底数,又有蓝海的诱惑,对大企业有很大的吸引力。因而,由专业化服务公司运营居家养老服务,具备长久运营的欲望和条件,能够实现居家养老服务长久不衰。即使个别公司经营不佳、亏损破产,也可按照国家法律经清算后把服务工作交付其它服务公司接续,以此确保养老服务永不中断。

 

4、唯有企业运营,才能有效维护受养老人的合法权益

受养老人同服务单位是一对对立的统一体,既有不可分割、相互理解支持的一面,又有对立、矛盾的一面。在这一对矛盾中,受养老人是弱势的一面,属于绝对的弱势群体。因而,有效维护受养老人的合法权益,是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非企业单位管理或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由于其较复杂的社会身份,不便于政府和街道、社区对其监督,而且其服务工作中的业务管理,特别是财务等管理规范程度不高。老人缴纳给服务单位的养老服务费是受养老人的最后一笔养命钱,一旦短少,会给老人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万一出现受养老人身体、资金等受损而引起诉讼,承担养老服务的非企业单位,特别是社工、志愿者一旦作为被告,或因其缺乏诉讼主体资格,或因其没有赔偿能力,给受养老人带来的重大伤害将无法补救。

企业运营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同受养老人签订合同的同时,企业就完全承担了服务老人的全部法律责任。企业在服务过程中,为了老人,也是为了企业本身利益,自会尽心尽力的为老人服务。一但发生法律纠纷,企业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具备赔偿能力。即使企业破产,也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清算,优先赔偿受养老人的损失。

 

5、唯有企业运营,才利于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

国务院指出:“要把服务亿万老年人的“夕阳红”事业打造成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使之成为调结构、惠民生、促升级的重要力量”。居家养老服务,绝不仅仅是一项普通的服务性工作,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调整国家经济结构,推动国家产业升级发展的一项宏大工程。这是历史交给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的一项光荣任务。

 

老年产业,包括老年疗养、老年用品、老年服务、老年地产、老年文化、老年出行、老年餐饮等。2014年,我国城乡老年人人均支出达14764元,老年人年度消费市场规模高达3.28万亿元,其中仅文化支出达到1048亿元。老年消费的庞大市场蓄势待发。

 

居家养老服务同样具有深度开发的巨大空间。居家养老企业为老人提供的基本养老服务,是一笔庞大的老人消费。在此的基础上,还可以根据受养老人的不同年纪、不同兴趣爱好、不同经济状况,开拓更多丰富多彩的消费项目。如各类培训学习、专业的理疗、按摩、游泳、高尔夫球、国际国内旅游、各类球类、棋类、牌类的活动和比赛、看戏、看电影等等。居家养老服务只有由企业运营,才能让养老服务业开拓思路,放开运营,敢于把公司做大做强,为老人们献出热情,大幅度提升第三产业的产值,推动国家产业升级。同时,安置千万计百姓就业,为惠及民生贡献力量。

 

三、以企业运营为中心,切实加强对居家养老工作领导

 

1、把企业运营摆到居家养老工作的中心位置

近二十年来的实践证明,非企业单位运行居家养老工作步履维艰,只有企业运营才是推动居家养老工作发展的“牛鼻子”。各级领导要转变观念,统一思想,紧密围绕企业运营这个中心统筹安排各项工作。认真制定企业运营居家养老服务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责任到有关领导和部门。研究吸引企业和机构进入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制定其方便迈进门槛的措施。组织力量起草制定居家养老的服务资质、服务规范、服务质量、服务安全和服务产品标准。责成有关部门深入基层,抓好试点,趟出路子,及时总结,普及推广。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牵头,定期召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听取汇报,查找不足,及时协调解决,尽快打开企业运营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局面,推动居家养老工作扎扎实实地深入发展。

 

2、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资金投资居家养老服务

鉴于企业运营居家养老服务的法规不够健全、经营环境不够成熟、进入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还很少,因而,为了尽快推动这一工作实现突破性的发展,政府必须研究出台优惠的政策,大力吸引国内外的资金投入,成立众多的居家养老服务公司。

 

努力降低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准入门槛,实行居家养老服务公司备案制。允许居家养老公司在同一市区“一照多址”,鼓励居家养老服务企业连锁经营。国外资金投入国内居家养老服务业,可享受国内企业同等待遇。居家养老服务需要土地,可优先照顾。允许大型居家养老服务公司以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集资、用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新建的居家养老服务公司,可免征3至5年企业所得税、服务收入营业税,适当降低消费税,免征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司使用的水、电、气、暖费、通信、有线电视等费用,享受居民用户的价格。同时,允许居家养老服务公司在做好居家老人基本服务的基础上,利用所在社区居民消费市场开展盈利性服务。

 

3、由政府制订居家养老服务的收费标准

养老服务收费标准,是养老服务经营中的核心问题,涉及受养老人的根本利益。价格订高啦,多数老人付不起;订低啦,养老企业无法运作,无人投资养老产业。因而,应由政府制订养老服务的价格。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居家养老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的制订原则,由各市、县制订本地区实施层面的收费价格。收费标准的尺度把握,应该在全面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保证养老服务企业实现10%左右的企业营业利润率,并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企业连锁经营,追求规模效益,通过扩大市场覆盖面增加企业的利润。收费标准要有合理的区域性差别,城市、乡镇和农村等不同生活水平的地区,应有不同的收费价格;收费标准要具体,不同服务等级的养老服务有不同的收费价格,每一具体服务项目都要有明确的价格,以便于受养老人在选择基本级别养老服务的同时可依价添减其它单项服务;收费标准要有时效性,国家调整养老金,社会物价指数有较大变化时,养老服务价格应随之调整。

 

4、政府兜底,确保养老服务全覆盖

养老服务,是政府征税后应该返还给老百姓的最基本福利。尤其是严格实行计划生育的我国,“只生一个好,政府来养老”曾长期作为动员计划生育的口号,国家更应该保证养老服务的兜底。所谓兜底,即经济困难老人付不起起居饮食等服务的居家养老基本服务费用时,由政府兜底帮助老人补齐养老服务费的差额,以保证所有老人都能享受到养老服务。

 

考虑到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国家财政仍不富裕,因而,政府补贴经济困难老人的养老服务费的前提,必须是老人尽力支付。老人尽力支付居家养老服务费的标准,是全部缴纳了以下老人本人的费用:

⑴、除去就医、添置必要的衣物费用以外的退休金;

⑵、金融机构的存款、各种政府补贴、补助和奖励、不含医疗保险的各种股票、债券、股权、和商业保险;

⑶、子女的赡养费;

⑷、建立养老典当交易市场,允许老人本人的房产、承包的土地、宅基地、二手家具、文玩字画等所有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或销售、或预售、或典当的费用。

老人的尽力支付额度,在受养老人本人提出困难补助申请后,由老人所在社区调查评估,街道认定。其子女赡养费额度,由社区负责,根据老人子女实际经济状况和小家庭情况而定。

 

5、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公司的监督

居家养老服务公司的服务对象是年老力衰、甚至失能失智的弱势群体,并掌控着他们最后的救命钱。因而,必须切实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要尽快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制定养老服务企业的企业运营、资产流动、服务流程、操作标准的规范,尽力减少、力争杜绝因养老服务公司的失误、或破产、或企业负责人卷款逃逸等问题伤害受养老人。

 

居家养老服务公司必须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基本存款账户,对于有分公司或经营部的养老服务公司,其一般银行账户必须设立在基本账户的同一银行。居家养老服务公司的基本账户必须留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以备企业倒闭时偿还受养老人预交的养老服务费,或经清算后有序转移给其它服务公司继续运营。银行要严格管理养老服务公司的资金流向,养老服务公司收取受养老人的养老服务费必须用于养老服务,大笔资金的转移必须附有合法的合同,养老服务费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不得购置同养老服务无关的高档物品。

 

充分发挥社区的监督作用。必须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监督机制,监督养老服务公司日常的服务工作。养老服务公司所在社区,应责无旁贷担负这一监督责任。社区要当好本社区受养老人的利益代表,把搞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列为居委会的重要任务。设立一名专职人员专门负责居家养老工作。经常走访受养老人,听取他们的意见,及时提醒和监督居家养老服务公司改进工作。受养老人对养老服务公司的差评超过30%时,社区要向养老服务主管部门汇报,对该居家养老服务公司进行批评和处罚,并责成养老服务公司限期整改;差评超过50%时,社区居委会有权代表受养老人更换养老服务公司。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出问题,处罚居家养老服务公司的同时,要严肃追究社区的监督责任。

健康城市是世界卫生组织在1994年给健康城市的定义。是一个不断开发、发展自然和社会环境,并不断扩大社会资源,使人们在享受生命和充分发挥潜能方面能够互相支持的城市。上海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傅华教授等提出了更易被人理解的定义:“所谓健康城市是指从城市规划、建设到管理各个方面都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保障广大市民健康生活和工作,成为人类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健康人群、健康环境和健康社会有机结合的发展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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