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面向全体村医!乡村医生养老政策终于敲定了!

字号+ 作者:村医之家 来源:村医之家 2021-11-24 我要评论

对离岗乡村医生给予生活补助和在岗乡村医生给予养老、医疗保险缴费补助范围和标准做了详细的规定。

 
 

近日,四川省射洪市青岗镇人民政府发布《青岗镇关于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有关问题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当地村医的养老政策。具体而言,对离岗乡村医生给予生活补助在岗乡村医生给予养老、医疗保险缴费补助范围和标准做了详细的规定。

 

村医养老问题,终于明确了!

 

所有村医,解决养老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享受政府规定的养老待遇:

1、从业时间在2004年1月1日以前的,应取得原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赤脚医生证》《乡村医生证》等相关行医证件。

 

2、从业时间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的,须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含助理)等相关合法证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后,必须经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村卫生室执业。

 

3、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职责。

 

4、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退休人员。

 

一般来说,在村卫生室的执业的村医,都可以满足这个条件。因此,可以说这一乡村医生养老政策,面向了当地全体村医!

 

 

在岗村医,缴纳双重保险

补助对象:

在我市行政审批局注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村卫生室依法执业的在岗乡村医生。

补助标准:

每年按照当年保险费累计缴纳金额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补助(保险费累计缴纳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按照保险费累计缴纳的实际金额进行补助;保险费累计缴纳金额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进行补助)。

 

目前来说,社会对乡村医生群体还不够重视,大部分地区村医入编、转正都很困难。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虽然只是满足了村医的基本生活、工作保障,但竟然也实属不易了。

 

离岗村医,发放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

在我市村卫生室工作,未曾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或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及以上且未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离岗乡村医生。

补助标准:

按其从事乡村医生(赤脚医生)的服务年限,按年给予每人每年120元,直至终老。具体如下:

 

1、年龄达到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年125元,

2、年龄达到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年130元,

3、年龄达到9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年135元。

年限确定:

凡在原合作医疗站(卫生室)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村卫生室(含村改居的原村卫生室)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期限,可累计计算为服务年限(若中途有间断的,应扣除间断时间),累计计算年限截止到年满60周岁。

停发情况:

离岗乡村医生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停发生活补助:

 

(1)死亡次月起停发生活补助;

(2)未进行年审的;

(3)经公安机关确认下落不明超过六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

(4)被判刑收监执行之日次月起停止发放。

对于已退出的老村医说,他们囿于历史条件和地方因素,未能享受到养老保险的好政策。每月100多元的生活补助,与其说是养老金,倒不如说是图个心理安慰。

 

在岗村医,不参加养老保险,可以吗?

 

许多在岗村医都盼望着养老保险的缴纳,那么如果不能及时参加养老保险,会有哪些后果呢?

 

一般来说,按照年龄划分,有以下两种情况:

 

1、已满46周岁的在岗乡村医生,如自愿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不申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的,待超过60周岁且离岗的,可按离岗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

 

2、未满46周岁且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或不按规定缴费的乡村医生(因患病不能正常履职、政策调整等原因除外),财政不给予养老、医疗保险缴费补助,今后也不纳入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范围。

 

也就是说,46岁~60岁村医,不缴纳养老保险以后只能领100多元的生活补助;46岁以下的村医,不缴纳养老保险以后只能喝西北风了。

 

所以,小褂建议大家还是早早地缴纳养老保险,加上政府每月1000元标准的补贴,负担也不算太大。

 

那么,如果在岗乡村医生在市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还能享受这一补助吗?当地给出了回应:缴费补助标准不变。

 

同时,因户籍变更的乡村医生,如符合相关条件均纳入此次补助范围。但其生活补助或养老、医疗保险缴费补助,以在当地实际执业时间计算。

 

而证件遗失,经证明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纳入本方案补助范围。可见该政策还是较为人性化的。

 

以下这些特殊情况,村医需注意

 

村医注意,以下四种情况,不享有相关补助:

 

1、在岗乡村医生因自行离岗或因履职不到位不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离岗期间不享受养老、医疗保险缴费补助。

 

2、已年满60周岁但未离岗的乡村医生不享受离岗生活补助,待离岗确认备案后按程序申领。

 

3、享受养老、医疗保险缴费补助达到养老金领取条件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享受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

 

4、早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离岗后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担任村(社)干部年满60周岁,已享受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或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的,不纳入本方案补助范围。

 

小编认为,一个小地区的政策都可以如此事无巨细,较为全面、详尽地对村医养老政策作出了规定。这对很多地方是有一定借鉴意义的。其他地区没有理由不去重视乡村医生,为其制定出更加人性化的保障制度。

 

各位村医朋友们,你们认为当地村医的养老政策合理吗?每个月为在岗村医发放1000元的保险补助,值得其他地区借鉴吗?

 

欢迎将本文分享出去,一起讨论你对村医养老问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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