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注! “落实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字号+ 作者:夜微亮 来源:夜微亮 2021-10-30 我要评论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通知》。

 

文件提出,全省要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政策,尚未制定相关政策的县(市、区)要在年内出台具体政策,明确补助标准,落实补助经费。

时至今日,湖北省再次传来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政策的新消息!

 

省卫健委出招:将村医养老补助落实

纳入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考核指标

 

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消息,截至2020年10月,湖北省有农村人口、设置有村卫生室的106个县(市、区),全部制定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和退出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政策。

 

各地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补助政策按以下标准执行:

 

在岗乡村医生
 

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助标准,在岗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平均每人1200元/年—2000元/年,最高达每人5000元/年。

到龄退出乡村医生
 

到龄退出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根据不同工作年限实行不同档位财政补助标准,多以累计执业满10年为基准,平均每人3600元/年,最高达到每人12000元/年。

 
建立增长机制
 

各地在制订乡村医生养老补助标准时统筹考虑农村不同群体、相邻县市、乡村医生期望值与财政负担能力之间的平衡,建立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乡村医生养老补助水平增长机制。

 

而在政策执行上,湖北省卫健委下了“狠招”抓落实:

 

①纳入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考核指标

 

湖北省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补助政策作为中央巡视整改重点项目,纳入“健康湖北”建设,作为疫情后全省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重点工作,是对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考核指标之一。

 

②省内多部门配合落实

 

省卫生健康委多次会商省人社厅、省社保局,核对全省在岗在册、符合参保条件的乡村医生人数,联合督促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对接当地社保部门核准人员信息,做到在岗乡村医生“应保尽保,愿保尽保”。

 

③强化考核促落实

 

建立工作台账,对未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补助政策的县(市、区)进行两次全省通报并约谈,促进地方落实政策

 

2021年重点工作:

“落实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今年年初,中央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对于加强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作出明确指示。

 

据《意见》要求,“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深入推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且按指标“到2025年,乡村人才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而在今年两会上,国家最高领导人对医疗卫生健康领域发表讲话,再次点名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要求落实乡村医生待遇。

 

近年来,乡村医生队伍断层问题严重,其中“养老”问题成了制约乡村医生队伍的重要因素。故而,在有了国家层面的指示后,基层医生的养老保障解决俨然指日可待。

 

据小编接收到的信息,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市均已出台村医养老解决的具体方案,但是在实际落实上仍然出现了不少的问题,懒政、只喊口号不落实现象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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