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对象
(一)具有本市户籍且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职业中专、技校就读的在校学生(简称大中专学生);
(三)持有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
二、参保登记方式
参保时需要携带本人户口本(居住证)、1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一张,到所属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
三、缴费标准、缴费时间和待遇期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是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12月26日,为了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延长至2022年3月20日。正常缴费期缴费后,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方式7种
7、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豫事办官方专区→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
(二)线下缴费方式2种
2、通过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大厅窗口、自助办税终端缴费。
五、通过“线上缴费”时显示缴费地错误的处理办法
六、新生儿参保缴费
2022年出生的郑州市户籍新生婴儿,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享受出生当年免缴医保费320元的政策,待遇期从出生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七、住院医疗待遇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标准为150元,报销比例为150-1000元80%;1000元以上90%;
(二)一类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00-3000元65%;3000元以上75%;
(三)二类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200元,报销比例为1200-5000元60%;5000元以上70%;
(四)三类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2000-8000元55%;8000元以上65%;
(五)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二类以上(含二类)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六)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0岁以上老人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住院医疗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八)参保居民住院分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享受生育医疗补助。补助标准为顺产700元、剖宫产1600元。实际住院总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
八、门诊统筹待遇
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通过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报销。郑州市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类别分别为市级(或二类)45%、县级(或一类)5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所)、村卫生室65%;年度内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0元,不设起付线;参保居民门诊统筹支付限额,限当年使用,下年度不结转、不累计。享受门诊规定病种医疗待遇的参保居民,可同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普通门诊医疗按规定以学校为单位实行门诊医疗费统筹。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划拨给学校,由学校统一管理,包干使用。
九、“门诊慢特病”待遇
(二)符合郑州市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和准入标准的人员(含异地居住、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随时在网上申报,鉴定结果以短信形式及时向参保人员反馈。
(三)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等原集中办结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自鉴定通过时间的次月起享受待遇;恶性肿瘤等原即时办结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自申报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享受待遇,待遇享受的具体时间将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发送至申报人。因需要变更门诊慢特病病种的,根据其原病种待遇享受情况确定变更后病种的待遇享受时间。
十、城乡居民“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
十一、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资金采取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的方式筹集,不再额外向城乡居民收取,2022年郑州市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95元/年。
十二、住院费用报销方式
(一)本地住院。参保居民在郑州市定点医院住院的城乡居民,凭社会保障卡住院就医,出院结算时,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一站式”直接报销,个人只需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已参保未发卡在定点医疗住院的参保人员,需要由本人垫付住院费用,治疗结束后,将相应资料报送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1、备案后的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在所选择的居住城市即时结算定点医院办理入院登记,享受郑州同级别报销比例。
2、异地就医前未及时备案或备案后因各种原因未能在异地直接结算的,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按规定办理手工报销。
十三、异地就医备案方式
异地就医备案是实现异地直接结算的前提条件,须遵循“先备案、再就医,持卡/扫码结算”原则。目前郑州市异地就医备案有现场备案和网上备案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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