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异地长期备案所需证件资料。
1.参保人或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2.《海南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仅用于线下备案,可在服务大厅领表填写);
3.《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线下备案,在服务大厅领表填写;线上备案由系统直接生成);
4.《单位外派证明》(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
(二)我市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异地就医备案所需资料。
1.城镇从业人员参保人须提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异地结算申请表》。
2.城乡居民参保人须提供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异地结算申请表》。
(三)特殊情况备案资料。患有各种恶性肿瘤、肝肾器官移植、急性白血病(骨髓移植)、淋巴瘤骨髓移植等任一病种的参保患者需转诊省外异地治疗的,其提交的备案资料包括:
1.参保人或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2.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确诊疾病的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