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不仅是临床上一种有效的治疗方法,而且也能使很多外伤等引发大出血的生命垂危患者起死回生,但提到输血,人们总有一种担心:输血是不是能“治病”也能“致病”呢?
对于输血,其实有很多错误的说法在流传,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厘清一下吧!
解
析
直系亲属之间相互输血容易引发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一旦发生,死亡率在90%以上。献血者和受血者之间血缘关系越近,该病的发生率越高。
因为供血者和受血者的人类白细胞抗原相似,受血者的免疫系统会把供血者的淋巴细胞当作“盟军”,后者将会在受血者体内大量繁殖,并逐渐反客为主,对其进行攻击,从而严重破坏受血者的组织器官,引发TA-GVHD。
如果为稀有血型或在紧急情况下迫不得已必须进行直系亲属间的输血,则应将供血者的血液经γ射线照射,杀灭有免疫活性的淋巴细胞。
解
析
输血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考虑到人类的血型系统种类较多,即使在血型相同的人之间进行输血,在输血前也必须进行交叉配血试验,即不仅把献血者的红细胞与受血者的血清进行血型配合试验,还要把受血者的红细胞和献血者的血清进行血型配合试验。
只有两种血型配合都没有发生凝集反应,才为配血相合,方可进行输血。但是输注血浆、血小板、冷沉淀等血液制剂,相同血型则可以互输,因为它们当中不含红细胞和凝集原。
解
析
O型血的红细胞上没有A、B抗原,所以O型血的红细胞可以在主侧配型相合时,输注给A型、B型和AB型患者,但是O型血的血浆中含有抗A抗体和抗B抗体,如果将含有O型血浆的红细胞制剂输入A型血、B型血和AB型血患者体内,将会引起不同程度的免疫性溶血性输血反应。因此,非紧急情况下输血以输注同型血为原则。
解
析
对于刚结婚、尚未生小孩的夫妻来说,不可相互输血,否则会影响未来宝宝的健康。因为妻子接受丈夫的血液后,可产生针对其血型抗原的抗体,妊娠时这种抗体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如果胎儿通过遗传从父亲那里获得了这种血型抗原,就有可能发生新生儿溶血病,所以未生育的夫妻之间不可输血。
解
析
输新鲜血会增加经血传播感染性疾病的风险,而输用保存一段时间的血液反而会比较安全,如梅毒螺旋体和疟原虫在4摄氏度的环境只能存活72小时。因此,如果输用在4摄氏度条件下保存72小时以上且在贮存期限内的血液,就不存在输血感染梅毒和疟疾的风险。
另外,新鲜血液含有大量活性淋巴细胞,会增加发生TA-GVHD的风险,故临床上常规输血不主张输新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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